根據銀行卡收單管理辦法中規定規收單業務本地化經營和管理責任的,支付機構在開展收單業務的區域開展業務應當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成立備案!

截止到目前已經有9家支付公司被削減了不同身份的POS業務,主要包括:
現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
銀行卡收單(除吉林省、青島市以外地區)
上海匯付數據服務有限公司
銀行卡收單(除貴州省、湖南省、陜西省、河南省、浙江省、重慶市、云南省、湖北省、福建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海南省、青海省以外地區)
易寶支付有限公司
銀行卡收單(除河南省、江西省、吉林省、上海市、深圳市、湖南省、浙江省以外的地區,可以在寧波市開展業務)
卡友支付服務有限公司
銀行卡收單(25省市被取消,僅剩天津、山東(含青島)、四川、北京 、云南、青海、深圳)
上海富友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銀行卡收單(除河南省、浙江省、福建省、天津市、江西省、吉林省、湖南省以外地區,可以在寧波市開展業務)
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銀行卡收單(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福建省、天津市)
隨行付支付有限公司
銀行卡收單(除吉林、遼寧(含大連)、浙江(含寧波)、福建、黑龍江以外地區)
付臨門支付有限公司
銀行卡收單(除安徽、青海、四川以外地區)
中匯電子支付有限公司
銀行卡收單上海、天津、遼寧(不含大連)、江蘇、山東(含青島)、湖北、廣東 (不含深圳)、四川、陜西、北京、重慶、河北、山西、內蒙古、浙江 (不含寧波)、福建(不含廈門)、安徽、河南、江西、湖南、廣西、貴州、云南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此前發布通知,廣東省外法人支付機構擬在廣東省內從事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銀行卡收單業務、涉及實體特約商戶的網絡支付業務,應在廣東設立一級分公司,并在正式開展支付業務前向廣東人行備案。
通知指出,廣東省內法人支付機構在廣東省外設立分公司從事相關支付業務的,也需要向廣東人行提出展業備案。
支付機構未接照通知要求備案而開展相關支付業務的,將視同無證經營支付業務行為,并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等規定責令其限期終止相關支付業務并給予行政處罰,1年內不再受理其所有備案、申請,同時書面告知其法人所在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并抄送人民銀行總行。銀行業金融機構、銀行卡清算組織不得為未備案的支付機構提供支付業務資金交易通道。















